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臻鼎科技集團

化學品安全管理

100%符合法律法規及客戶要求

2024年,臻鼎所生產占總營收比例100%的產品皆100%符合歐盟RoHS標準、IEC 62474、歐盟REACH、POPs、美國加州65與其他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客戶要求,同時對產品及材料中可能含有相關法律法規管控的物質進行了調查與宣告,以幫助促進對有害物質立法的改進、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對人體健康和環境保護的責任等。

臻鼎從2008年起各園區均通過有害物質過程管理體系(IECQ QC 080000)認證,設定有害物質管制目標為「逐步實現有害物質(Hazardous Substances,簡稱HS)減化,材料及產品環保合規性100%滿足環保法律法規及客戶要求」。我們成立了專責之綠色產品組織,同時依據QC 080000標準要求及客戶要求建立了有害物質管控的流程化、文件化、標準化要求, 並建置「綠色產品管理平台」來集中管理環保合規性資料,持續推動有害物質管理。我們以不設計、不採購、不流入、不製造、不流出(不良品)的五不原則進行有害物質管控。

臻鼎產品含有POPs應申報物質之年營收占臻鼎年度總營收比例為0%。
請點選完整化學品安全管理情形

化學品風險評估

臻鼎針對使用之化學品,依據供應商提供之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Safety Data Sheet, SDS)進行危害辨識與風險評估,並將相關結果納入內部管理流程,確保化學品於作業條件下之安全使用與風險可控性。

首先,依據化學品之理化性質、穩定性與反應性進行危害辨識,識別可能產生之物理或化學性風險。接續,根據SDS所載之毒理學與生態學資料,分析化學品之危害特性,包括急性毒性、皮膚刺激性、吸入危害、生態毒性與潛在生物累積性等,並據此進行分類。

在暴露評估方面,考量化學品於實際操作條件下可能之接觸途徑,評估其對作業人員與環境之潛在風險,並對照法規所訂之職業接觸限值進行比對與分析。

最後,綜合上述評估結果,進行風險特性描述,判定化學品於預期使用情境下風險是否處於可接受範圍,並據此制定或強化相應之控制措施,包括預防性操作規範、急救指引、消防處置與洩漏應變計畫,以降低可能風險對健康與環境之影響。

產品實現過程

公司遵循「不設計、不採購、不流入、不製造、不流出( 不良品)」的品質政策,從人、機、料、法、環等管理產品相關的各個過程,通過PDCA手法持續改善,以達成零客訴、零重工、零缺點的品質目標。

為確保所採購的物料及出貨產品符合客戶及法律法規的要求,臻鼎擁有完善的物理實驗室和化學實驗室,旗下鵬鼎深圳、淮安與秦皇島園區部份實驗室能力更是通過了國家CNAS實驗室的認可,可自行進行產品相關信賴性測試、物理性測試、化學測試及失效分析(Failure Analysis)等。

為有效執行產品開發工作,確保產品達成客戶指定之要求與產品開發之安全規範要求,公司將產品實現分為6個階段如下:

有害物質承諾

臻鼎秉持對環境保護與人類健康的承諾,致力於逐步減少並淘汰產品、製程及原物料中所含之有害物質。我們遵循並超越國際規範與客戶要求,包括《歐盟RoHS指令》、《REACH法規》、與《高關注物質(SVHC)清單》等。
•物質風險管理:定期盤點與分類高關注化學品,強化供應鏈風險控管。
•產業合作:積極參與產業協會或標準組織,尋求替代物質之解決方案與資訊交換。
•研發投入:編列研發預算以促進有害物質的技術替代與材料創新。
•透明揭露:政策進展與替代成果將揭露於公司永續報告書,以利利害關係人審閱與監督。
•目標:臻鼎承諾於2028年前全面淘汰及完成替代臭氧層破壞物質(ODS)*。並同步擴大評估其他高風險有害物質之使用情形,分階段設定替代目標。

*目前針對ODC物質製冷劑(氟利昂)已制定淘汰禁用計畫,規劃於2025年底前達成禁購目標,2026年底前停用蓄冰機設備,並於2027年底前完成製冷劑替代及相關設備之汰換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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